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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立法护航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

滚动播报 10.29 05:57

(来源:南京晨报)

转自:南京晨报

8月4日,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调研江苏数据港。通讯员供图

10月28日,《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该《条例》将大量一线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为南京打造人工智能发展高地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

把握发展大势: 产业升级催生立法需求

南京是全国首个“中国软件名城”,也是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发展人工智能有着深厚的产业基础。据统计,2025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成为首个万亿级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核心产业收入增速为26%,关联产业规模超3000亿元,算力发展水平居全国第六。位于雨花台区的“AI·镜界—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规划面积1.96平方公里,已集聚近500家AI企业、超过5万名从业人员,AI诊所、AI水务、AI消防、AI餐厅等50余个应用场景陆续落地。

随着产业的快速奔跑,法治保障的需求也更加凸显。对标上海、深圳、杭州等先行城市,南京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成熟经验以及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还没有上升为法规规范,这让很多企业在提速奔跑中难免“心存顾虑”。“有的企业反映目前公共数据获取难使用难、场景开放不足、监管理念滞后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工智能产业的整体发展,希望通过及时的、高质量的立法,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给企业提供更加确定的信心。”南京市工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南京市人代会上,法律领域的市人大代表龙利勇联合其他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议案深刻分析南京与深圳、上海等城市在制度供给上的差距,建议以地方立法统筹解决扶持机制、数据供给、场景开放、伦理安全等突出问题,把政策引导上升转化为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这份议案精准地契合了南京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升级版的宏观背景,也及时回应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随即将制定该条例列为年度立法工作重点,以高质量立法回应产业呼唤、护航新质生产力培育。

凝聚各方共识:

开门立法铸就精品良法

立法从议案提出到审议修改,再到提请表决,历经多轮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是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生动实践。

为立好这部法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挂帅,调动各方智慧和力量,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专家咨询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专家咨询会议,明确立法的定位、原则以及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等。在法规起草过程中,常委会主要领导带着起草团队,先后赴上海、杭州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借鉴相关立法经验,并深入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等智库上门问计,走进头部企业、创业园区、应用场景广泛听取意见,收集的意见建议覆盖基础研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融合应用、要素保障、安全治理等不同领域。

有特色、可操作的好法规,必须扎根实践沃土、汲取群众智慧。为做好《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多次与市工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就《条例》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重点条款进行论证会商,并召开多场次座谈会,听取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大代表、行业专家、法学专家及部分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在此过程中,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不仅坚持上下联动,汇总各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成果和意见,而且充分发扬民主,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各方建议,为法规制定打下了扎实的民意基础与实践根基。

汇聚各方智慧,立法才能科学。在《条例》起草时,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数字法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坤提出,《条例》的主要任务应当是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融合应用,整合南京的数据、算力、人才和场景资源,同时为国家和省级人工智能治理制度提供地方实施接口。他还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创新应用的原则、人工智能的定义、支持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领域深度融合的责任主体等方面,提出了有建设意义的建议。

江苏法治建设研究基地教授刘小冰着眼立法技术,提出优化工作原则、厘清相关概念、完善条款表述并强化与《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及其他法规的衔接等专业意见。他在制度刚性、问题聚焦、要素保障措施的前瞻性、安全治理方面的探索性规定、权益救济机制、政策化表述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理事陈哲结合产业实践,提出建立企业诉求统一受理机制、财政资金向企业研发倾斜、场景清单配套预算等针对性建议。

突出问题导向:

制度创新破解发展痛点

记者看到,此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共设七章六十二条,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融合应用、要素保障、安全治理等关键环节均作出了系统性安排,制度设计上紧扣南京实际、彰显地方特色。

《条例》提出,行业应用类科研项目原则上应有企业或者最终用户参与。这个制度设计契合南京产业实际——在中国(南京)软件谷,优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文生信息化系统大模型”已经通过国家备案,优通科技也成为全国首家该领域备案企业,2025年其AI新业务收入达5000多万元、同比增长约5倍,这正是企业主导研发迭代的典型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人工智能OPC作为南京AI创业的鲜明特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构建算力、数据、算法、资金、载体、场景、供应链全要素支撑体系,为人工智能‘一人公司’提供人才、创新等政策支持”,将基层探索上升为法规条文。据悉,目前南京已布局近30个OPC社区:建邺区亲橙OPC社区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OPC社区,提供最高两年租金减免、一键接入大模型算力等支持,已集聚30余个创业团队;雨花台区软件谷“质能·工坊”落地全市首个OPC微种子基金,规模2000万元,入驻企业南京真来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首笔100万元投资后,仅十多天就推出2.0版宠物智能定位器样机;江宁开发区紫金星辰·OPC社区配套千万元级概念验证资金池,提供最长3年免费工位与20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条例》将这些实践经验制度化,同时在第二十五条明确建立创业容错机制,对因市场风险、技术路线调整等导致创业失败的主体给予就业服务、社保衔接等支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发展氛围。

在人才保障方面,《条例》打破“唯高端算法人才”的导向,第四十八条提出要引进创新型人才和跨领域复合型人才,完善校企共建、人才双向流动、职称自主评审等机制。在资金支持方面,第四十六条明确国有资本对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实行分类综合评价,“不以基金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投硬科技,为技术研发提供耐心资本。

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据了解,《条例》正式实施后,南京还将同步制定配套政策、强化部门职责、跟进宣传解读,并做好实施效果评估,把算力普惠、数据供给、场景开放、沙盒监管等制度设计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估、能落实、能起效的具体规则,确保立法始终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为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高地、产业集聚高地、融合应用高地持续提供法治保障。

通讯员 宁人宣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万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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