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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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均设定最短持有期3个月。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
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自该笔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含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月无对日的,则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若前述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6年9月29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6年12月29日(即认购份额的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3个月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将于2026年10月30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求,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如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则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不受10万元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3.2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他相关公告。
3.2.1前端收费
宏利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ETF-F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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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2)投资者如果有多笔A类基金份额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个月,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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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无。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本公司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1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刘恋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宏利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或申购的 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如有)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或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 C 类基金份额,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如有)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时随赎回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