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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金融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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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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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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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式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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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o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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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3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3年年度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2026年11月2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含)至2026年11月27日(含),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基金份额时,单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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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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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外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外和场内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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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本基金基金份额场内赎回费收取的具体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针对场内和场外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个月以30日计算,一年以365日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50190017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2026年11月28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6年11月2日(含)至2026年11月27日(含)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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