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6-08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召集,于2026年10月27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合计派发310,650,875.6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次分配。如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6-08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公司(母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342,576,243.34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等影响39,276,303.0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695,102,219.92元,扣除2026年向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红利484,131,234.72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6,592,823,531.61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等合计402,778,542.73元,提取后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6,190,044,988.8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红,扣除后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4,999,649,074.59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合计派发310,650,875.6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次分配。如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和持续稳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