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拟新增“软件开发”经营范围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完善治理体系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0月28日,北交所上市企业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640,证券简称:富士达)发布公告称,为适配业务发展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多项核心条款进行系统性修订,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营范围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调整主要分为两大核心方向:一方面是在现有经营范围内新增“软件开发”类目,拓展公司业务边界,为后续相关业务布局扫清合规层面的前置障碍;另一方面是严格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最新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涉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董监高履职规范、董事会秘书权责体系等关键条款进行全面优化升级。
从具体修订内容来看,本次调整大幅扩充了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适用场景,将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相关方承诺变更等事项纳入必须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的范畴,同时细化了股东权利征集的主体范围与操作规则,明确不得对征集投票权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参与权与话语权。此外,针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15项明确职责边界、解聘规则及空缺期安排均作出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事务的合规基础。
本次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前后的核心对照情况如下:
| 原规定核心内容 | 修订后核心内容 |
|---|---|
| 经营范围未包含软件开发类目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新增“软件开发”类目 |
|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适用事项共5类,股东权利征集规则表述较为笼统 |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适用事项扩充至11类,明确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均可征集股东权利,不得设置不合理征集条件 |
| 累积投票制适用场景为“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需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 累积投票制适用场景调整为“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需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 |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职责仅涵盖信息披露、三会筹备等基础事项,任职资格、解聘规则未作细化约定 | 明确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提名需经提名与法治委员会遴选审核,细化15项法定职责,明确5类任职禁止情形、解聘触发条件及空缺期最长6个月的聘任要求 |
| 利润分配政策仅提及保持连续性稳定性 | 明确强调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需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仅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需直接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并同步通报董事会秘书 |
富士达方面表示,除上述披露的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治理规则将进一步与北交所最新监管要求对齐,既为新增软件开发相关业务提供合规支撑,也将全方位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