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胜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 调整登记机关相关表述 相关事项尚待股东会审议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0月28日,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本次修订系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配套调整,后续相关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结果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据公告披露,本次修订的核心背景为公司上市后,登记机关已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需对章程中涉及公司登记机关的对应表述作出适配性修改,本次修订并未涉及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除调整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条款的具体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8175805351XC 。 |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8175805351XC 。 |
|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者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主管市场监督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者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
| 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 | 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 |
| 版章程为准。 | 版章程为准。 |
信胜科技方面表示,本次修订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监管规定推进,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目前《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已作为备查文件可供相关方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