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因船舶违规停泊危及安全被宁德海事局罚款2900元 海事安全停泊红线不容触碰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伟因涉及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行为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安全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宁德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法律法规,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处理决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
本次处罚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相关合规记录产生直接影响,提醒所有海上作业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规停泊类风险行为。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吴伟 |
| 违法案由 | 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2205002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201*******805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德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吴伟,其触发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行为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22050027-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201*******8054,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九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宁德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通航秩序的警示效应,督促各类海上作业主体严格落实安全停泊相关要求,共同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环境。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伟成立日期2020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吴伟,所属行业为畜牧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高桥村六组。
事件点评
本次宁德海事局针对个人吴伟的停泊违规处罚,属于海事领域常规的行政执法行为,处罚依据合规、金额明确,仅涉及个人责任,未关联相关企业主体,不会对任何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营、信用资质造成直接影响,也未涉及相关企业的业务合规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