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临时股东会审议租赁镁合金项目厂房暨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占比99.80%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28日,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广东鸿图二厂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刘卫东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30953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0.220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595686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56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5266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56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租赁镁合金项目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 |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同意 | 199898831股 | 99.7950% |
| 反对 | 302400股 | 0.1510% |
| 弃权 | 108300股 | 0.054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同意 | 3941969股 | 90.5644% |
| 反对 | 302400股 | 6.9475% |
| 弃权 | 108300股 | 2.4881%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的徐春龙律师、王诗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