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完成股权激励股份归属后拟变更注册资本至31068.87万元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0月29日,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03,证券简称:昊志机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审议程序。
公告显示,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是基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从30822.6785万股增至31068.8746万股,对应注册资本拟由30822.6785万元调整为31068.8746万元。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调整之一是统一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称谓,将原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表述全部变更为“总裁”“副总裁”,同时明确两类称谓属于同一高管岗位的不同表述,法律地位、任职条件、职权范围等均无实质差异,公司其他制度文件、对外文件及备案材料中的相关称谓也将作同一解释。除此之外,公司还结合最新的监管规则要求,对股东投票权征集规则、董事及高管权责相关条款、利润分配条件等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新增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同权责约定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离职后义务及追责追偿机制。
本次涉及的《公司章程》核心修订要点对比如下:
| 原章程核心条款内容 | 修订后章程核心条款内容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22.678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68.8746万元 |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同时明确两类称谓为同一岗位不同表述,权责无实质差异 |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0822.678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1068.874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 第八十二条 关于征集股东投票权的相关表述 | 第八十二条 优化股东权利征集相关规则,明确征集人可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要求征集采取无偿方式,充分披露授权所需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
| 第八十四条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 第八十四条 将条款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 |
| 无对应条款 | 新增第一百〇九条 明确公司需和董事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董事任期、违规责任、提前解约补偿、离职后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提名总裁、董事会秘书 |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 无对应条款 | 新增第一百四十七条 明确公司需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违规责任、离职后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
| 第一百四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
| 第一百四十九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 所有涉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权责、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 | 全部同步调整为对应总裁、副总裁的相关表述,权责内容保持一致 |
| 原现金分红条件条款 | 优化现金分红条件,明确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后续持续经营,同时满足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要求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
除《公司章程》修订外,昊志机电本次还同步对多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同时新增业绩激励相关制度,具体制度调整明细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 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修订 |
| 4 | 总裁工作细则 | 修订 |
| 5 | 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 制定 |
公司同时表示,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对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相关手续,并可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对修订内容进行必要调整,相关调整对公司具备法律约束力。其中《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以及新制定的《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其余修订后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