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强因违规操纵管理船舶被张家港海事局罚款1000元 涉船员操作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长强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违法事实对应的2026版相关案由分类,所有处罚流程均严格遵循对应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海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在海事领域的从业信用评价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刘长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708*******6110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2043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从业人员刘长强,其涉及的违法情形属于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分类中明确的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其他类情形,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2043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708*******6110,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公示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领域的从业行为约束,引导广大船员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防范水上通航及船舶污染相关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长强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刘长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大冶市蓝天物流园批发市场B区4号。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处罚为船员个人刘长强的违规操作处罚,仅涉及个人1000元小额罚款,未关联任何航运企业主体。该处罚属于海事部门对一线船员操作合规性的常规监管举措,警示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水上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则,对航运企业日常合规管理不构成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