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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关联交易解读:3.35亿元订造乙烯船 过去12个月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达19.51亿元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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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公司投资建造1艘乙烯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下属控股子公司海南招港海运有限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签订乙烯船建造合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1艘9000立方米乙烯多用途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购买资产”类关联交易。交易双方中,买方为招港公司,系中远海能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海能对其持股比例为87%;卖方大连重工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远海运重工的全资附属公司,属于中远海能的关联方。

本次乙烯船建造的含税合同船价为3.35亿元,连同建造期利息、监造费等资本化费用的总投资约为3.41亿元,招港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完成投入,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付款安排按照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以人民币支付,预计在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完成船舶交付,合同同时设置了价格调整机制:若船舶交船日期延迟,或船速、油耗、载重量等性能指标未达合同标准,合同价格将相应下调,若性能偏差超出约定允许范围,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船舶。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等核心要求,向包括独立第三方造船厂在内的多家具备同类型船舶建造交付能力的主体完成询价并开展综合评价,最终大连重工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相比独立第三方造船厂具备较强综合优势,其提供的最终船价低于其他独立第三方船厂的报价,交船期等关键条款也更优,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由于标的为全新建造船舶,本次交易不涉及账面值、评估值或公开市场值的比较,也不会产生商誉,属于公司正常造船投资范畴,无需设置盈利担保或回购承诺。

截至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3.35亿元的乙烯船建造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累计共3次,累计交易总金额达到19.51亿元,该规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前除本次交易外的其余2次同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6.16亿元,相关交易均已按照合同条款如期履约。

统计维度 具体数据
本次单艘乙烯船含税合同价 3.35亿元
本次乙烯船项目总投资(含资本化费用) 约3.41亿元
过去12个月同类非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次数 3次
过去12个月同类非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 19.51亿元
本次交易预计交付周期 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

从交易的实际影响来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响应国家能源运输战略、优化船队结构、践行绿色航运转型的落地举措,新建乙烯船将采用LNG双燃料清洁动力系统,配套节能与智能化系统,顺应全球航运减碳趋势。交易完成交付后,将有效补充公司乙烯船稀缺运力,扩大乙烯船队规模,优化船队船龄结构,提升船队绿色化、智能化运营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内外贸乙烯运输市场的份额,夯实长期盈利能力。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叠加外部融资的组合方式支付船款,且按建造进度分期支付,整体资产负债结构预计将保持稳健,运营资金充足,融资风险处于可控区间。

从合规性层面看,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流程完整合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议案,董事会审议时4名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其余参会董事全票通过相关议案,保荐机构也核查确认本次交易符合各项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属于航运企业正常的运力扩张类关联采购,依托关联方成熟的船舶建造经验,既能够保障船舶建造质量与交付周期的稳定性,市场化询价后的公允定价也避免了利益输送的可能性,交易安排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高度匹配,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引发新增同业竞争或其他额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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