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旺达船务公司因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福州海事局罚款三千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南京旺达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福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28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级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南京旺达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726M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1205003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福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南京旺达船务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12050030-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726M,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福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相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义务,主动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规疏漏引发相应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京旺达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胡俊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3人,注册资本226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26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2109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高文清 | 100% | 2268 | 2009-08-19 | 2023-06-20 |
事件点评
南京旺达船务此次因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被福州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违反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轻微合规瑕疵。该处罚警示公司需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报备义务,及时补全内部船舶进出港申报流程漏洞,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信用惩戒或运营限制,保障日常航运业务合规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