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嘉俊因未如实记载船舶船员法定文书被东莞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处罚公示明确违法依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罗嘉俊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东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船员在履职过程中未按规范要求完成船舶、船员相关法定文书的如实填写与记载,违反了海事管理领域的相关合规要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意味着涉事船员罗嘉俊需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1500元罚款,相关违法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船员从业信用管理范畴,对其后续海事从业活动的合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罗嘉俊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07*******5932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2201013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东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船员罗嘉俊,其违法行为属于海事日常监管中重点整治的法定文书填报不规范类情形,东莞海事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22010137-1-1,针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7*******5932。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执法主体为东莞海事局。本次处罚公示也进一步明确了海事管理部门对船员法定文书填报合规性的监管要求,提醒广大船员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严格落实文书如实填报义务,规避相关合规风险。
事件点评
本次东莞海事局对船员罗嘉俊未如实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违规行为作出1500元罚款,是海事监管领域的常规个案处置。该处罚严格依规执行,对涉事船员起到直接警示作用,也为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文书填报合规红线,助力海事日常运营秩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