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刚因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要求保持瞭望被九江海事局罚款2800元 涉内河航行安全违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杨家刚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内河航行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监管、压实航行主体安全责任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内河航行从业者严格遵守航行操作规范,切实落实安全航速、全程瞭望等核心安全航行要求,规避航行碰撞等安全隐患。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杨家刚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3010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30*******811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九江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杨家刚,违法案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3010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30*******8119,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杨家刚成立日期2004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杨家刚,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翠竹草桥1栋51号。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公示的处罚对象为自然人杨家刚,相关违法情形及处罚均未涉及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存在对企业经营资质、业务开展、品牌声誉或合规体系的直接影响,也未关联任何公司的生产运营、财务收支等核心环节,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经营活动无实质关联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