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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消费金融诉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0月28日开庭 属常规债权追偿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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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陈某列为被告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法院本院第十一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消费金融领域常见的合同纠纷类型,将对当事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认定产生直接司法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陈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6984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案件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团队承办,后续庭审将围绕双方借款合同履约情况、权责划分等核心争议点展开审理,相关司法结果将作为该起消费金融借贷纠纷的最终处置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
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
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
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起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消费金融行业常规的债权追偿动作,是机构维护自身合法信贷权益的正常司法途径。该类常规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整体营收造成实质性冲击,最终判决结果将为该笔涉事债权的权责划分提供明确司法依据,助力公司规范不良资产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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