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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消费金融诉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0月28日开庭 属常规追偿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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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自然人张某诉至法院,相关开庭安排已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公示。本次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案件将在该院第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审理,该事项意味着平安消费金融针对逾期金融借款的司法追偿流程已进入正式庭审环节。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7012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案件属于常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司法案件,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涉案具体借款金额,案件排定的庭审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团队承办,是消费金融机构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信贷权益的常规业务动作。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
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
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
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事件点评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因常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逾期借款人,是消费金融机构依托司法途径开展信贷追偿的正常业务动作,属于行业常规合规操作。该举措既有助于维护机构自身信贷资产合法权益,也能对恶意逾期行为形成警示,对其日常风控体系的落地、信贷秩序的规范具备正向支撑作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额外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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