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平安消金诉何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0月28日开庭 属常规债权追偿程序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关注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何某列为被告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该诉讼属于消费金融机构常规的债权主张司法程序,将按照民事诉讼流程推进后续审理环节。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何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6966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谢某娜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案件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常规民商事诉讼,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案件排期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后续法院将依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对该起借款合同争议开展审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法作出裁判。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
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
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
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起诉何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消费金融机构日常开展债权追偿的常规司法程序,是其贷后管理的正常操作。该类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反而有助于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厘清借贷权责,保障自身合法信贷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消费金融业务秩序。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