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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消费金融诉何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28日开庭 属常规信贷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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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自然人何某列为被告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法院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是消费金融机构日常信贷追偿流程中的常规司法环节,将对涉案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认定产生直接法律效力。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何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6979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案件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常规信贷诉讼,目前公告披露信息暂未涉及具体涉案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后续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与庭审陈述,对案涉借款合同的履约情况、权责划分作出司法认定,该案件也是消费金融行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信贷合法权益的典型实践场景之一。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
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
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
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对何某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消费金融机构日常信贷追偿的常规司法环节,是行业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信贷权益的正常实践。该案件仅针对单笔逾期债权的权责认定,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整体风控体系及正常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反而是其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流程、保障信贷资产合规安全的常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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