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杰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大亚湾海事局罚款800元 涉船舶进出港合规警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邹文杰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大亚湾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邹文杰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该处罚决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作出,相关违法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记录将受到本次处罚的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邹文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03*******351X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12000016-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亚湾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邹文杰,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12000016-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3*******351X,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大亚湾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相关处罚信息,也为国内航行船舶相关作业主体敲响了合规操作的警钟,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的法定要求,共同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邹文杰成立日期2022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邹文杰,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星光大道998号附43号(自主承诺)。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处罚针对个人邹文杰,涉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由大亚湾海事局作出800元罚款,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条款执行。该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严守海上交通安全报告义务,规范船舶进出港操作,助力辖区海事监管秩序合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