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针拟修订公司章程 优化对外投资、资产交易及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28日,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49,证券简称:两面针)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调整,进一步明晰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修订是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以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核心调整涉及股东大会重大资产交易审议门槛、董事会决策权限划分等核心条款,相关修订尚需提交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修订后章程的备案相关事宜。
本次章程核心条款修订前后的主要差异如下:
| 涉及条款 | 修订前核心内容 | 修订后核心内容 |
|---|---|---|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职权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负责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的权限,其中可审批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10%以下的重大投资等事项;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审批每项项目一年内累计开支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的投资或费用 | 明确董事会可审批达到指定标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门槛的各类交易事项,覆盖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等多维度量化指标,同时细化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类事项的分层审议规则,明确日常经营相关的常规购销行为不纳入收购出售资产的审议范畴 |
本次规则调整后,公司将形成更为清晰的分层决策体系:董事会可在划定标准内自主完成多数常规交易事项的审批,仅当交易规模触及总资产、净资产等核心指标的更高阈值时,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安排既符合监管要求,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适配后续日常业务拓展及资本运作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