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杰因未按船舶监督报告意见纠缺被大亚湾海事局罚款220元 海事处罚公示强化船舶合规意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邹文杰因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大亚湾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其相关海事作业行为也将被纳入后续重点监督范畴。
本次处罚严格依据国内船舶安全监督相关管理规定作出,旨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船舶安全隐患整改要求,保障水上航行作业安全。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邹文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03*******351X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12000017-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亚湾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邹文杰,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12000017-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3*******351X,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大亚湾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邹文杰成立日期2022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邹文杰,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星光大道998号附43号(自主承诺)。
综合点评
本次大亚湾海事局对相关涉事主体作出220元小额处罚,事由为未按船舶监督检查报告要求纠正缺陷,指向船舶运营合规细节存在疏漏。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及时闭环整改检查发现的隐患,避免因小疏漏触发合规风险,保障船舶航行与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