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长鑫运输公司因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八所海事局罚款3600元 涉事行为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八所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处罚过程严格依照对应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督促相关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法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环节的合规运营秩序。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485L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4200014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八所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对应2026版案由分类要求。本次处罚的文书编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42000143-1-1,作出的处罚措施为向该公司收缴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85L。本次处罚的裁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落款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有权机关为八所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金鑫,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8人,注册资本3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泰州市海陵区美好上郡22幢1802室、1803室(住用商)。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金鑫 | 80% | 2480 | 2031-03-02 | - |
| 2 | 金小梅 | 20% | 620 | 2031-03-02 | - |
综合点评
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被海事部门处以3600元小额罚款,属于经营过程中的轻微合规疏漏,涉事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整体信用资质造成实质性冲击。但该处罚也为企业敲响合规警钟,后续需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规要求,补全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流程管控,规避同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