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宇璇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达标被福州海事局罚款2万元 涉海上安全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盐城宇璇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福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27日正式出具,相关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本次处罚的全流程合规要素,为海事领域信用监管提供了公开可查的参考依据。
本次处罚将直接记入盐城宇璇风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行政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作业资质核验、业务招投标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盐城宇璇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7P3B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1205002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福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盐城宇璇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为旗下相关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配置未达到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1205002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7P3B。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福州海事局,全流程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公开透明监管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盐城宇璇风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8月24日,法定代表人徐胜男,所属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1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工业园区创富科技楼1号楼402。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徐胜男 | 99% | 495 | 2042-12-31 | 2023-08-08 |
| 2 | 徐文杰 | 1% | 5 | 2042-12-31 | 2022-08-24 |
事件点评
盐城宇璇风能科技因船舶、海上设施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被福州海事局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该处罚督促公司补齐海上作业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合规运营意识,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安全风险与经营损失,对其规范海事作业流程、维护生产经营稳定性具备警示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