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丨文化产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解答
山东税务
文化产业增值税
优惠政策相关解答
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国家延续实施了一系列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哪些收入免征增值税?哪些出版物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我们一起来学习了解吧!
问
我开了一家书店,批发和零售图书能不能免增值税?
可以享受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规定,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此处“图书”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执行,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问
我们单位主营图书出版,想了解出版环节对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规定,有7类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具体为: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适用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名单》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有2类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50%先征后退政策,具体为: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适用增值税50%先征后退政策的报纸名单》的报纸。
特别提醒:上述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
问
我们符合出版物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适用条件,在财务处理上有没有特别要求?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应当将以下两类出版物在财务上实行单独核算:
1.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出版物。
2.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50%先征后退政策的出版物。
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该优惠政策。
问
我们是科技馆,向公众开放收取的门票收入需要交增值税吗?
不需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规定,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其中“科普单位”包括: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科普活动”包括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问
电影制片厂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需要交增值税吗?
不需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规定,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下列4类电影行业收入免征增值税:
1.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
2.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
3.电影发行收入。
4.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
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
广播电视行业有没有优惠政策?
有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规定,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