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龙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2000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西龙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最终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领域公开透明执法的常规公示动作。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直接影响江西龙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航运作业资质核验、业务开展合规性审查产生相应约束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西龙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97F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6038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江西龙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6*******197F,其触发处罚的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60383-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执法主体为南京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也为航运物流相关经营主体规范航行操作、严守内河航行规则起到了警示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西龙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4月22日,法定代表人刘秀平,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2人,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8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1388号赛维莱国际企业城A型研发生产厂房A11一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江西旭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83.0509% | 2325.424 | 2022-05-30 | 2022-09-29 |
| 2 | 共青城天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491% | 474.576 | 2022-05-30 | - |
点评分析
江西龙和国际物流此次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行合规类的轻微行政处罚。本次处罚警示公司需强化船舶航行规则日常管控,补齐航行操作合规短板,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产生更严重的信用记录与经营阻滞,保障物流航运业务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