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康因船舶污染物相关记录违规被福州海事局罚款15000元 海事部门严管船舶操作记录合规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陆康因涉及船舶污染物相关操作记录违规问题,被福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当事人存在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的行为,违反了船舶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陆康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当事人的海事作业相关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直接影响,督促相关船舶操作人员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的操作规范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陆康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1204001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10*******32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福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处罚的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陆康,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12040018-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10*******3215,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福州海事局。该公示信息的公开也进一步体现了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污染防治全流程合规操作的严格监管导向,提醒所有涉海作业主体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相关操作记录的管理要求,共同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陆康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陆康,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明发社区创业中心。
事件点评
本次福州海事局对涉事主体陆康作出1.5万元行政处罚,事由为未依规监测船舶污染物相关操作、未如实留存排放记录,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海事污染管控要求的常规监管举措。该处罚将督促涉事主体补齐船舶环保操作合规短板,强化航运全链条污染防控意识,避免后续触发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