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令忠因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东疆海事局罚款4500元 涉船舶航行报告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孟令忠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东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船舶进出港动态监管、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的具体执法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法定要求,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孟令忠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208200008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1201*******251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东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孟令忠,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208200008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201*******2512,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东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孟令忠成立日期2015年11月5日,法定代表人孟令忠,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巢湖市城西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内。
综合点评
本次东疆海事局针对涉事主体未依规报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信息作出4500元罚款,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条款执行,处罚流程合规。该警示可督促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报告义务,规避同类合规风险,维护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的通航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