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吉航海运公司未依规开启航行相关装置被宁波海事局罚款2万 涉事公司需严守航行安全规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泉州吉航海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被宁波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相关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该案件的全部核心要素,为海事领域合规监管公开提供了明确参考。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影响泉州吉航海运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督促其严格落实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装置的运维管理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泉州吉航海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9716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12020150-1-3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波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泉州吉航海运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航行安全、保安及防治污染相关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等配套装置并持续开展显示和记录工作,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12020150-1-3,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5*******9716,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宁波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泉州吉航海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洪天护,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3人,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安市石井镇石井街。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洪天护 | 95% | 7600 | 2010-06-11 | 1994-05-26 |
| 2 | 洪美珊 | 5% | 400 | 2010-06-11 | 1994-05-26 |
综合点评
泉州吉航海运此次因未依规开启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装置被海事部门处以2万元罚款,是监管端对海上航行合规要求的明确警示。该处罚金额规模较小,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造成实质冲击,但也提醒企业需补齐航行安全管理短板,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触发更严监管措施,保障航运作业合规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