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完成董事会章程修订审议 拟将董事会成员规模从9人精简至8人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针对性修订,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据本次披露的公告内容显示,本次章程修订严格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结合公司当前实际运作情况仅对单一条款作出调整,其余《公司章程》原有条款均未发生任何变更。核心调整内容聚焦董事会组成规模的优化,在保持3名独立董事配置不变的前提下,将董事会总人数从原有的9人缩减至8人,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运行的精简性与效率性。
本次章程调整的具体条款对照明细如下:
| 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
|---|---|
|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为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为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
长川科技方面表示,本次修订是公司结合现阶段经营治理实际作出的优化安排,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完成最终审议,确保公司治理架构持续合规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