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 注册资本增至6.545亿元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4项核心制度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0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相关议案,相关后续安排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6年5月10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对应公司总股本从65154.42万股调整至65450.42万股,注册资本同步由65154.42万元变更为65450.42万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奥拓电子将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监管规则要求,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适配性修订。
据披露,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生效的《公司章程》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版本为准。
除章程修订外,奥拓电子本次还结合经营管理实际与最新监管要求,对4项核心公司制度完成修订,不同制度的审议安排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两项制度同样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两项董事会层面的议事规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奥拓电子已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全部修订后制度文件同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业内分析指出,本次系列规则修订是奥拓电子在股权激励落地后,同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配监管新规的常规性安排,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