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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临时股东会审议担保相关议案 同意比例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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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才学主持,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06,976,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8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9,852,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7,123,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7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3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6,484,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3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赵宝华律师、庄永宏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数据如下:

类别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906,976,415 889,676,006 98.0925% 17,022,409 1.8768% 278,000 0.0307%
其中:与会中小投资者 216,484,759 199,184,350 92.0085% 17,022,409 7.8631% 278,000 0.1284%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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