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海洲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告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被宁德海事局罚款4000元 海事部门严管船舶污染防治合规要求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宁德市海洲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的违法行为,被宁德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洋污染防治管理法规作出,涉事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应罚款,该违规行为也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港口服务作业的合规性核验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宁德市海洲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E69D |
| 违法案由 | 【福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2201001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德海事局 |
本次宁德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宁德市海洲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其违规事由为作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船舶污染物接收相关情况,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2201001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决定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5*******E69D,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处罚决定落款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宁德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辖区内相关港口服务、船舶作业单位需严格落实污染物报送相关合规要求,共同维护海域生态环境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宁德市海洲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刘龙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甘坪村甘坪路66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龙现 | 90% | 90 | 2029-10-07 | - |
| 2 | 刘其乐 | 10% | 10 | 2029-10-07 | - |
综合点评
宁德市海洲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上报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被宁德海事局处以4000元罚款,该处罚属于合规警示类惩戒,未对公司核心经营、资质存续构成实质性冲击。此次案例也为港口服务类企业明确了污染物上报的合规红线,督促企业完善内部作业报备流程,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