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灵平因违规占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被舟山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部门严管海上通信秩序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朱灵平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舟山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涉事人员作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工作人员,未规范履行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值守职责,存在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值守畅通,或使用该类专用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内容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海上通信秩序管理的相关要求。
本次处罚对涉事人员的海上相关作业从业信用记录将产生相应影响,也为所有涉海无线电通信岗位工作人员敲响了规范履职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朱灵平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3204017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3*******361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舟山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朱灵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32040175-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3*******3614,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舟山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朱灵平成立日期2010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朱灵平,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鹿城镇地城北路。
事件点评
本次舟山海事局对涉事船员朱灵平作出15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警示涉事相关航运主体需强化岸基电台及值守船员的合规培训,严守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值守规范,避免因无关通信干扰应急调度,切实筑牢海上航行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