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波因在船工作未持有效船员适任等证明被盐城海事局罚款29000元 涉海上交通安全违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卢波因在船舶上工作时未持有符合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违反了相关海事管理规定,被盐城海事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也为海事领域从业人员规范自身从业资质管理敲响了合规警钟。
此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海上从业人员资质监管、筑牢海上航行安全防线的具体执法举措,相关处罚决定已完成法定流程并正式对外公示,将对当事人后续的海事相关从业活动形成直接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卢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07*******5956 |
| 违法案由 | 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7012010014-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盐城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卢波,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7012010014-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7*******5956,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盐城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此类公开执法公示,进一步督促所有海上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资质合规要求,从人员准入环节夯实海上交通安全的基础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卢波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卢波,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宿州市泗城镇人民路。
事件点评
本次盐城海事局对涉事船员卢波的违规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常规执法动作,警示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核查在岗船员的适任证书、健康证明合规性,从人员资质源头规避航行安全隐患,维护辖区海上通航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