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波因未如实记载船舶船员法定文书被洋浦海事局罚款1950元 海事处罚公示强化船员文书合规意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建波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洋浦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裁量依据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规范船员从业行为、维护水上航行文书管理秩序的公开监管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对涉事船员的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全体水上从业人员敲响了规范填写法定船舶、船员文书的合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 | 王建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728*******0972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52000210-4-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洋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被处罚人为船员王建波,其触发处罚的案由为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52000210-4-1,最终处置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728*******0972,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浦海事局。该次处罚严格遵循海事监管相关法规要求,既对涉事人员的违规行为作出了对应惩戒,也进一步明确了水上从业场景下法定文书填报的合规红线,助力水上运输秩序的规范化建设。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建波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法定代表人王建波,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三圣门村望江路3号。
事件点评
本次洋浦海事局对船员王建波作出的1950元罚款,属于针对个人未如实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合规类处罚,仅涉及船员个体的执业行为,未关联任何航运企业主体资质或经营活动,不会对相关航运企业的日常运营、业务开展及市场信用造成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