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诉格物致品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11月27日开庭 涉经营合规司法检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自然人吴某某诉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浠水县瓶饼百货店(个体工商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27日9时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件由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承办,将由主审人谢某负责审理。本次著作权相关纠纷的开庭排期,意味着涉事市场主体将需按司法程序参与庭审应诉,相关经营主体的合规运营情况也将接受司法层面的检视。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吴某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浠水县瓶饼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1-27 09:00:00 |
| 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第四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0民初23662号 |
| 承办部门 | 知识产权审判庭 |
| 主审人 | 谢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分别为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个体工商户浠水县瓶饼百货店,案件属于知识产权领域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范畴,目前已排定2026年11月27日的庭审时间,案号为(2026)沪0110民初23662号,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审理,该类案件通常围绕涉案作品的权利归属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以及相关责任判定展开,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各方主体在本次著作权纠纷中的权责划分,也为同类市场经营主体规范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提供参考样本。
综合点评
本次著作权侵权纠纷排期开庭,意味着两家涉事经营主体需依规参与应诉,其日常运营中的知识产权合规情况将接受司法检视。最终庭审结果将清晰划定各方权责,既为涉事主体明确后续行为边界,也为全行业市场主体规范知识产权使用提供参考样本,强化合规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