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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印象文化传媒诉格物致品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11月26日开庭 厘清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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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第七印象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城悠雅商贸商行列为共同被告,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该案定于2026年11月26日10时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知识产权纠纷的开庭排期,也意味着相关市场主体的著作权权益争议将进入司法审理程序,相关主体的经营合规性或将迎来司法层面的检视。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第七印象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城悠雅商贸商行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6 10:00:00
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10民初23718号
承办部门知识产权审判庭
主审人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由第七印象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发起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相关诉讼,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项目名称与涉案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11月进入庭审环节,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承办。作为文化传媒类企业与网络科技、商贸经营主体之间的知识产权争议,该案后续的审理结果也将为同类型市场主体厘清著作权使用边界、规范日常经营中的内容合规操作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

天眼查数据显示,第七印象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谢承恩,所属行业为其他组织管理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69人,注册资本105.8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8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1501。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谢承恩85.0019%902021-12-31
北京戏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4.9981%15.882021-12-31

点评分析
本次第七印象文化传媒发起的著作权侵权诉讼,是其主动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明确举措。该案进入司法程序,既将推动厘清涉事各方的著作权权责边界,也将倒逼涉事被告方检视自身经营的内容合规性。同时该案的后续审理结果,也能为同类型市场主体规范著作权使用行为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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