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超市,被查!
扬州交通广播
近日
邗江区公布2起典型违法案例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一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
2026年06月1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扬州群益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经查,该公司一名焊接作业人员(李家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作业。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结合《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6月4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邗江区方巷镇方兴西路3号“柏京超市”进行举报核查,经现场核实,“柏京超市”实际经营者为柏京(系扬州市邗江方巷柏京百货批发部商店业主)。经查,该超市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
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