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江物流因船舶配员不足被荆州海事局罚款14500元 船舶配员合规是航运安全底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因所属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荆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情形涉及内河航行船舶配员合规性要求,直接关系到船舶航行的基础安全保障能力。
此次处罚将直接影响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督促相关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配员的法定要求,筑牢内河航行的安全底线。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218L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6201010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荆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6201010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6*******218L。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荆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胡佳新,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同田乡龙江村。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胡佳新 | 60% | 120 | 2030-12-24 | 2025-12-25 |
| 2 | 周超 | 40% | 80 | 2030-12-24 | 2022-02-23 |
点评分析
此次江西富江物流因船舶配员不足被海事部门处罚,虽1.45万元罚款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疏漏。该处罚将留下合规警示记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内河航运安全配员要求,补齐人员配置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风险与合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