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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印象文化传媒诉格物致品等著作权纠纷案11月26日开庭 涉著作权合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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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第七印象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冉羊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列为共同被告,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26日9时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知识产权的诉讼事项,将对涉事主体的相关著作权权益界定及后续市场经营合规性判定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第七印象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冉羊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6 09:00:00
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10民初23628号
承办部门知识产权审判庭
主审人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承办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涉及第七印象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主张的相关著作权权益,针对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义乌市冉羊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争议将于2026年11月26日正式开庭,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本次纠纷涉及的具体项目标的金额,后续庭审将围绕著作权归属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等核心争议点展开审理,该案也为网络经营主体、电商经营主体的著作权合规使用提供了相关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第七印象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谢承恩,所属行业为其他组织管理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69人,注册资本105.8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8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1501。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谢承恩85.0019%902021-12-31
北京戏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4.9981%15.882021-12-31

点评分析
本次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开庭,对原告第七印象文化传媒而言,是厘清自身相关著作权权益边界的契机,若胜诉可强化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壁垒。对两被告来说,庭审结果将直接判定其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影响后续业务开展。该案也为网络及电商经营主体的著作权合规使用提供了参考样本,具备行业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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