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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儿卖掉妈妈两条金项链,价值1万多元,在金店当场熔掉,妈妈要求原样返还...最新消息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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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新余一家长反映,金店未经其同意回收了其13岁女儿出售的两条金项链并熔化。

女孩母亲称,两条项链估计价值1万多元,她表示,女儿正在读初二,自己不会同意熔化项链,要求店家原样返还。

涉事金店工作人员称,店方曾提出联系家长,但女孩称项链是母亲给的,不用联系。

律师对此表示,未成年人出售贵重首饰,不能仅凭其口头说辞认定家长同意。

10月23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情况通报称,10月22日,该局接到市民关于某金店收购金项链的投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核查,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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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私自

变卖贵重黄金的交易有效吗?

未成年人到底能自主进行哪些买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同人群自主买卖、处置财物的权限完全不同。

  • 不满8周岁孩童,不能独立进行任何交易

主体: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无法辨认自身行为的成年人。

任何买卖、售卖行为全部无效,哪怕是购买零食、文具,也必须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孩子单独完成的消费,家长有权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 8—18周岁未成年人,仅两类交易可独立完成

主体: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靠自身劳动独立生活的除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仅以下两类行为,无需监护人同意、追认,行为自始有效:

纯获利益行为:

只享受权益、无需付出对价,比如收取长辈红包、奖品、赠与,无需家长追认,行为自始有效。

与年龄、智力匹配的小额日常买卖:

日常平价消费,像购买文具、零食、公交地铁票、平价教辅等小额商品,符合未成年人认知水平,无需监护人同意即可生效。

除此之外,所有超出认知、大额、贵重物品交易,均不在自主权限内:售卖黄金珠宝、高端数码产品、大额游戏充值、高价网购、出售家中贵重财物等,都需要监护人提前许可,或是事后追认,交易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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