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上海分公司诉吴某等金融借款纠纷案10月26日开庭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作为原告,将吴某某、周某某、周某某、夏某某、封某某多名自然人被告诉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6日9时在法院微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安排,也将对各方主体的相关债权债务权责认定产生直接司法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 被告/被上诉人 | 吴某某、周某某、周某某、夏某某、封某某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0-26 09:00:00 |
| 法院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微法庭 |
| 案号 | (2025)沪0105民初27157号 |
| 承办部门 | 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
| 主审人 | 史某 |
| 开庭类型 | 其他 |
本次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25)沪0105民初27157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主体为国内头部资产管理机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沪分支机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该机构作为国内专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持牌机构,本次通过司法途径主张相关金融借款项下的合法权益,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6日通过微法庭线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属于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承办的互联网适配类金融案件,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案涉借款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划分,也为同类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线上司法实践提供相应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中国长城资产上海分公司通过线上司法途径主张金融借款相关合法权益,是持牌资管机构借助数字化司法渠道处置不良资产的合规实践。后续庭审结果将清晰划定涉案各方权责,既助力公司稳妥推进债权清收、维护自身合法资产权益,也为同类线上金融不良处置的司法落地提供可参照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