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捷乐建筑工程公司因内河作业未按规定备案被中山海事局罚款27500元 海事局严打内河通航水域作业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东捷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按照2026版相关规定完成作业备案,被中山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该处罚将直接计入企业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参与内河通航水域相关作业的备案审核、作业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广东捷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PT8H |
| 违法案由 |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9202000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及第三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3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中山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广东捷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执行2026版备案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流程,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9202000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PT8H。本次处罚的裁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及第三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相关条款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中山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东捷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杨子豪,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3人,注册资本178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89.4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溢园街1号2栋50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梁坤洪 | 35% | 623 | 2029-05-27 | 2021-07-05 |
| 2 | 陈树森 | 33% | 587.4 | 2029-05-27 | 2021-07-05 |
| 3 | 杨子豪 | 32% | 569.6 | 2029-05-27 | 2021-07-05 |
综合点评
此次广东捷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内河通航水域作业未按规定备案被中山海事局处罚2.75万元,是海事监管层面的常规合规警示。该处罚金额占企业常规经营支出比例较低,不会对日常运营造成实质性冲击,但也为企业敲响了内河作业合规的警钟,提醒其补齐备案流程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