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易航运输公司因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防城港海事局罚款4400元 海事部门严管船舶进出港报告合规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泰州市易航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防城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企业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涉事企业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该处罚记录也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泰州市易航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817N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3201002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57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3 |
| 作出处罚机关 | 防城港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涉事主体为泰州市易航运输有限公司,其违法事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3201002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817N,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57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防城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相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相关规定,主动履行法定报告义务,共同维护海上通航与港口作业的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泰州市易航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朱广法,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兴化市下圩镇供销路319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朱明 | 90% | 9 | 2032-06-30 | 2018-08-08 |
| 2 | 王荣 | 10% | 1 | 2023-06-30 | 2021-05-24 |
综合点评
此次防城港海事局对泰州市易航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的4400元罚款,是针对其未按规定报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合规警示。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造成实质冲击,但也为企业敲响了海事合规的警钟,督促其完善船舶进出港报备流程,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