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林湖运输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足被泰州海事局罚款3000元 海事部门严抓内河航行安全合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兴化市林湖运输有限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相关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违法事件的处置全要素,为内河航运领域合规运营提供了明确的警示参照。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记录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航运作业资质核验、船舶营运审批等环节的合规性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兴化市林湖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7P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9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兴化市林湖运输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不符合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9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057P,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兴化市林湖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5月29日,法定代表人沈艮海,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兴化市林湖乡魏庄丰收路。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尹学存 | 33.3333% | 50 | 2019-09-30 | 2003-05-29 |
| 2 | 沈艮海 | 33.3333% | 50 | 2019-09-30 | 2014-09-29 |
| 3 | 戎加明 | 33.3333% | 50 | 2019-09-30 | 2023-10-19 |
综合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兴化市林湖运输有限公司船员配员不足的3000元处罚,是合规层面的警示性惩戒。该事件督促企业补齐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短板,规避内河航行安全隐患,也提醒同类航运主体严格对照新规要求落实配员标准,筑牢运营合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