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理红因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北海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部门依规落实免罚柔性执法要求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理红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北海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相关违法事由、处置结果及对应法律依据,为海事领域行政监管信息公开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样本。
该处置结果意味着涉事主体本次相关海事违法行为符合法定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不会产生额外的行政处罚惩戒负担。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理红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22010004-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604*******003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北海海事局 |
本次北海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张理红,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2201000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604*******0035,作出本次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北海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理红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理红,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泸州市江阳区珠子街1号楼-1层3号附131号至134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北海海事局对相关行政相对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合规恰当,未对涉事主体的正常航运经营资质、后续船舶进出港作业安排及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同类轻微涉航合规场景提供了清晰的柔性执法参照,整体未产生任何经营层面的不利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