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港航轮船汽车轮渡分公司因船舶识别系统违规被安庆海事局罚款3000元 涉船舶航行合规红线需警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省安庆市港航轮船有限公司汽车轮渡分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且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条款作出,涉事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3000元罚款的缴纳,同时完成相关船舶设备的合规整改。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省安庆市港航轮船有限公司汽车轮渡分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3510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3017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为安徽省安庆市港航轮船有限公司汽车轮渡分公司,其违法事实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3017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3510,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省安庆市港航轮船有限公司汽车轮渡分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7月28日,法定代表人刘平,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参保人数3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四眼井码头。
综合点评
此次安庆市港航轮船有限公司汽车轮渡分公司因船舶AIS系统违规被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未触及核心运营资质红线,涉事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日常轮渡运营造成实质影响。但该事件也警示企业需强化船舶航行设备的日常运维管理,规避后续同类违规引发的更严处置,保障航运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