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中斌因船舶配员低于最低安全定额要求被南通海事局罚款8000元 船舶配员不足需严守内河安全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沈中斌因所属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南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明确要求涉事主体缴纳相应罚款,该处罚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船舶的后续营运资质核验,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配员的法定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沈中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6*******6816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2018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明确,被处罚人为沈中斌,违法事实为其名下涉事船舶所配备的船员数量未达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2026版定额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2018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26*******6816,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通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南通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的船员配员不足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对照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齐船员,依规落实内河通航安全规范。该处罚虽金额不高,却能倒逼相关主体补齐安全运营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通航安全风险,维护内河航运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