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忠芳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规定被洋山港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部门严管海上通信秩序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金忠芳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洋山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作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人员,未规范履行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值守义务,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对涉事当事人的海上通信作业合规行为形成警示,也为相关海事通信从业人员明确了合规操作的边界。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金忠芳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10200031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9*******55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洋山港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被处罚人为金忠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10200031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9*******5515,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是洋山港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洋山港海事局对涉事个人金忠芳作出千元罚款处罚,事由为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相关规定,严格对应《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该处罚警示涉海相关主体需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值守规范,杜绝占用安全通信频率开展无关交流的行为,切实保障海上航行通信链路畅通,规避航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