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汉彬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贵港海事局罚款5000元 涉内河交通安全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梁汉彬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情形,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人员配置违规行为,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记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梁汉彬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08*******6538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9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2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梁汉彬,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9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6538,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的合规引导,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停泊值班配置要求,筑牢内河航行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梁汉彬成立日期2001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梁汉彬,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大榄村。
点评分析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涉事个人梁汉彬作出5000元罚款的处罚,事由为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属于内河航运场景下的常规合规警示案例。该处罚明确援引内河海事相关法规条款,对航运相关经营主体而言,可作为强化船舶停泊值班制度落地、规避同类合规风险的参照,督促相关方筑牢内河航行停泊的安全管理底线。